中文 EN

登录 注册

世中联(北京)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

您的位置:首页 > 国医大师工作室 > 湖南工作室 > I-6.经费管理

国医大师孙光荣湖南工作室

经费管理制度

 

第一条 为保障国医大师孙光荣湖南工作室(以下简称工作室)持续、有效的运行,提高专项资金(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省补助中医药专项经费的通知——湘财社指〔2015103号)的使用效益,确保工作室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工作室经费来源主要指财政拨款专项资金。

第三条 工作室在主任的统一领导下,建立专门的账户,实行专账管理、集中核算、专款专用、预算约束、严格审批的原则,由工作室独立支配使用。

第四条工作室经费使用和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,所有票据需经办人、工作室挂靠部门(中医学院)具体执行人、工作室主任签字。

第五条  工作室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大学的财务管理制度,凡劳务费发放必须附领款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账号;设备采购和图书文献资料购置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办理。

第六条 工作室需结合自身的工作目标和任务,按照“科学规范、突出重点、专款专用、注重绩效”的原则编制经费预算(见附表),并严格按财政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办法执行。

第七条 工作室购置和接受馈赠的图书资料、仪器设备和软件等均属国有资产,要按规定登记入产,由专人保管,合理使用,精心维护,并按照共享和开放的原则,建立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基于利用效率和效果的运行补偿机制。

第八条 工作室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, 自觉接受省财政厅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,确保资金使用规范、安全、有效。

附表:国医大师孙光荣湖南工作室经费预算表(2016年—2019年)

 

 

 

 

工作室挂靠部门(中医学院)

具体执行人签字:

 

工作室主任签字:

 

 

2016年612







Copyright 2017 世中联(北京)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 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  备案号:京ICP备18021131号